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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区政府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同时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路交通管理,维护水路交通秩序,保障水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促进水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上漂流活动,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适用本办法。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七条 省、地(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内应设立路政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佩戴《中国公路路政》胸徽,持省公路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路政管理证》及指挥旗(灯)。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XXX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的管理,采取措施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畅通。”以上法律法规均对公路路政管理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您提到的《陕西省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费按照恢复原状所需费用计算。当事人对公路管理机构确定的赔偿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每天7:00-9:00、17:00-20:00为公交专用(9座以上客车使用),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在公交专用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关于行人道路通行的规定如下: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对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并扣分的处罚;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安装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
∶00至9∶30、17∶30至20∶00。
法律分析:乡村公路限10吨以上车不能通行。农村公路等级大多为“四级”,其承载能力远不及省道和国道,大货车的频繁通行会直接加快乡村道路的破损速度。
法律分析:乡村国防道禁止10吨以上大车通行,合理的具体吨位规定由修建部门负责, 由于农村公路的设计技术等级较低,路基、面层和桥涵均无法承受重型车辆行驶。
法律分析:乡村国防道禁止10吨以上大车通行,合理的具体吨位规定由修建部门负责,由于农村公路的设计技术等级较低,路基、面层和桥涵均无法承受重型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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